《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》7月1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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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6-27 09:12 来源:大众日报

《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》7月1日起实施

7000多个地名纳入各级保护名录

6月26日上午,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山东规范地名管理,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2023年以来,全省累计新命名乡村地名10.8万条,设置维护地名标志13万块,采集上图村邮站等兴趣点9万条。

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建武介绍,近年来,全省民政系统持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,推动地名管理更加规范有序、地名服务更加便民暖心、地名文化更好传承发展。

坚持法治引领,围绕机制建设,认真落实《地名管理条例》,推动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。围绕制度建设,山东出台《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》《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》,制订了地名保护名录编制指引,为地名文化保护提供制度支撑。《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实施,为全省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。

坚持民生导向,扎实推进地名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在地名命名方面,倡导各地多起群众认可、喜闻乐见、彰显地域文脉的地名。在乡村地名服务方面,深入实施“乡村著名行动”,持续夯实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基础;联合邮政部门创新开展“乡村著名·邮路畅通”活动,方便工业品下乡、农产品进城。在地名信息服务方面,持续加强地名信息库建设,入库标准地名信息72.6万条,与公安、自然资源、大数据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。

坚持文脉传承,深入挖掘齐鲁地名文化内涵,打造“齐风鲁韵 守望地名”品牌。加强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和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,申报认定13个国家级地名文化遗产“千年古县”,认定18个省级地名文化遗产,7000多个彰显齐鲁特色的地名纳入各级保护名录。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,全省组建350支地名文化志愿服务队。

刘建武介绍,围绕落实《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》,山东将落实地名文化保护制度;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、更名;加强老地名保护,不得随意更改老地名;健全完善地名保护名录制度,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、体现历史文脉、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地名列入保护名录;推动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体系。擦亮齐鲁地名文化名片,加强地名文化研究;拓展地名文化宣传阵地,鼓励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展示和传播地名文化,鼓励各地打造地名文化街区等微景观,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地名文化研究保护活动。加大地名文化产品供给,持续打造“齐风鲁韵 守望地名”省级品牌。

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韦德忠介绍,近年来,邮政部门深化与民政部门的协作,开展“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”活动,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寄递服务网络。加强数据共享,推动标准地名在收寄、分拣、运输、投递各环节的规范应用,系统部署县、乡、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,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,有效带动农产品外销、便利群众日常寄取;推动地名信息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深度融合,指导寄递企业依托标准地名网络搭建“地名+农产品+电商+寄递”服务链条,助力农特产品出村出圈。

“针对乡村地区存在有地无名、有名无标等突出问题,近年来,我省着力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。”刘建武介绍,山东于2023年启动“乡村著名行动”,主要包括给乡村的街路巷等规范命名,着力解决“无名”的问题;设置村牌、路牌,着力解决“无标”的问题;推动标准地名采集到互联网地图,导航出行、收寄快递、应急救援可以一键抵达;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,守护乡村文脉;拓展地名应用场景,促进地名利农惠农,助力乡村文旅、特色产业发展。(记者 董方舟

责任编辑: 江梦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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